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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精神,進一步緩解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切實提高民營企業金融服務的獲得感,銀保監會近日向各派出機構及銀行保險機構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從持續優化金融服務體系、抓緊建立“敢貸、愿貸、能貸”的長效機制、公平精準有效開展民營企業授信業務、著力提升民營企業信貸服務效率、從實際出發幫助遭遇風險事件的民營企業融資紓困、推動完善融資服務信息平臺、處理好支持民營企業發展與防范金融風險的關系、加大對金融服務民營企業的監管督查力度等八個方面,對落實《意見》精神提出了二十三條細化措施。
《通知》要求,商業銀行要在2019年3月底前制定2019年度民營企業服務目標。在內部績效考核機制中提高民營企業融資業務權重。盡快建立健全民營企業貸款盡職免責和容錯糾錯機制,對已盡職但出現風險的項目,可免除相關人員責任。根據民營企業融資需求特點,借助互聯網、大數據等新技術,設計個性化產品,綜合考慮資金成本、運營成本、服務模式以及擔保方式等因素科學定價。推廣預授信、平行作業、簡化年審等方式,提高信貸審批效率。保險機構要在風險可控情況下提供更靈活的民營企業貸款保證保險服務。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加大對民營企業債券的投資力度。
《通知》明確,銀保監會將在2019年2月底前明確民營企業貸款統計口徑。按季監測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的貸款情況,根據實際情況按法人機構制定實施差異化考核方案。將對金融服務民營企業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督導和檢查。2019年督查重點將包括貸款盡職免責和容錯糾錯機制是否有效建立、貸款審批中對民營企業是否設置歧視性要求、授信中是否附加以貸轉存等不合理條件、民營企業貸款數據是否真實、享受優惠政策低成本資金的使用是否合規等方面。(來源:中國銀保監會網站)